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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闵翠英)

2025年06月30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闵翠英)

编号:20250515036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629512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1

刘公才

土地/房屋

文林街道光明路一段96号(友好家园)3幢5单元2层2号

监证R-01673045840

仁国用(2005)第3177号

闵翠英

2

刘公才


普宁街道先锋街二段290号1幢1层1号

监证0068795

仁国用(2007)第8579号

闵翠英

3

刘公才


怀仁街道迎宾大道北段482号(明达雅居)1幢1单元3层3号

监证0144217

0144218仁国用(2012)第1851号

闵翠英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5日

上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张太书等33名无离职手续企业职工退休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交通运输局 仁寿县公安局关于G213、G351、S210、X055高景路、X061、CH04红星路南延线支线等部分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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