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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文英)

2019年12月24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文英)

(编号:201912240595)

 

李文英,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0001345、仁国用(2010)第10073号 

李文英 

? ?

111 

住宅 

仁寿县文林镇南坛路二段203号37幢3层3-1号 

?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英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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