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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王菊英、龚建清)

2019年12月10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王菊英、龚建清)

(编号:201912100582)

 

王菊英、龚建清,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5885号  

王菊英、龚建清  

? ?

87.72  

住宅  

仁寿县文林镇南街70号4幢2单元6楼11号  

?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菊英、龚建清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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