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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征求《仁寿县政府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控制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我局代县政府拟定了《仁寿县政府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控制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建议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5日—2020年1月5日,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或电话,联系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县政府第二办公区1号楼3楼(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周皓东,联系电话:18011******。
附件:仁寿县政府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控制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5日
仁寿县政府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控制价
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科学合理的计取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费,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制定原则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工程是指政府性投资工程,仅适用于县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具体以立项部门的立项文件为准。本指导意见作为我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控制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应当体现保证质量、控制成本和合理利润的原则。
二、计价规则
项目业主可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在此基础上下浮20%作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基本费用,然后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根据以下下浮比例确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控制价。
(一)通用类项目
1、建筑市政工程通用类项目。市政房建工程通用类项目是指市政房建工程地形地基条件良好,勘察设计难度规模较小,符合一般性市政房建工程项目特征,此类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在基本费用上分别下浮20%-30%确定为招标控制价。
2、水利水电工程通用类项目。水利水电工程通用类项目是指水利水电工程地形地貌条件良好,勘察设计难度规模较小,符合一般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特征,此类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在基本费用上分别下浮20%-30%确定为招标控制价。
3、交通公路工程通用类项目。交通公路工程通用类项目是指交通公路工程地形地貌条件良好,勘察设计难度规模较小,符合一般性交通公路工程项目特征,此类交通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在基本费用上分别下浮15%-25%确定为招标控制价。
4、其他类项目。装饰装修、绿化工程等其他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在基本费用上分别下浮20%-30%确定为招标控制价。
(二)特殊类项目
1、特殊类项目。特殊类项目是指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和交通公路工程地形地貌较为复杂,勘察设计难度规模较大,按照通用类项目下浮比例作业单位难以保质保量完成,此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在基本费用上分别下浮10%-20%确定为招标控制价,并需报项目分管县领导审定后实施。
2、极特殊项目。极特殊类项目是指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和交通公路工程地形地貌较特别复杂,勘察设计难度规模特别大,工程工艺具有特殊性,此类项目由项目业主提出勘察设计监理下浮比例确定招标控制价,并需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实施。
三、优选单位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承包单位的确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应从企业资质、人员资质、公司业绩等方面合理设置条件,尽量选择优质中标单位,项目业主要加强责任担当,在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时,要约定绩效考核机制,严格按表绩效,坚决逗硬奖惩,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推进。
本指导意见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办法作出废止、修改、失效的决定的,从其规定或决定。
本意见由县发改局会同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上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四川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水利局关于球溪河仁寿段、粤江河仁寿段、越溪河仁寿段、龙水河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完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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