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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曾建立、苟潇)

2019年11月20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曾建立、苟潇)

(编号:201911200560)

曾建立、苟潇,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监证号0187992、0187993、  

曾建立、苟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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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1  

住宅  

仁寿县文林镇半山路29号1栋3单元2楼1号  

?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建立、苟潇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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