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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慈善总会
关于“5.12”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监察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工作的通知》(川民电[2009]14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慈善总会接受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捐赠收入2959.3万元
(一)眉山市慈善总会拨来专款145万元;
(二)仁寿县慈善总会接收捐赠2814.3万元。
二、捐赠支出2892.4万元
(一)捐赠重灾区140万元(汶川30万元、绵阳50万元、绵竹20万元、剑阁20万元、成都慈善会20万元);
(二)安排用于全县乡镇灾后应急救助、灾后自救、灾后重建841.5万元;
(三)安排用于全县教育系统灾后排危抢险1108.3万元;
(四)安排用于全县卫生系统灾后应急95万元;
(五)安排用于救助站安置重灾区灾民生活补助18.5万元;
(六)安排给定向捐赠的受捐单位和个人650.7万元(包括龙正中学、文林镇星光小学等共35个受捐单位和个人);
(七)向灾区捐助的物资折合总计18.3万元;
(八)用于在地震灾区死亡的仁寿籍人员家属抚恤金8.1万元;
(九)用于“5·
三、待安排捐赠资金66.9万元
待安排的捐赠资金将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继续用于灾后重建及受灾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方面。
以上公示,敬请监督。
仁寿县慈善总会
2009年1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2010年仁寿民生工程具体项目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二00九年眉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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