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玉宝、岳敏)

2019年07月08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玉宝、岳敏)

(编号:201907080324)

李玉宝、岳敏,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6481号  

李玉宝、岳敏  

? ?

99.85  

住宅  

仁寿县视高镇同心二街88号(天府人家)5栋1单元13楼3号  

?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玉宝、岳敏

2019年7月8日  

上一条:《仁寿县文宫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规划公示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于佳立、马岳)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