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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波)

2019年07月05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波)

(编号:201907050319)

刘波,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监证号;0076473   

刘波   

? ?

123.06   

住宅   

仁寿县文林镇先锋街137号1栋2单元5楼1号   

?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波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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