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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述明、黄英)

2019年04月01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述明、黄英)

编号:20190401015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仁国用(2015)字第7573号 

权利人 

李述明、黄英 

不动产权利类型 

住宅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文林镇金马路二段176号(盛景华庭)1栋2单元17楼3号 

备注 

法院裁决 买受人:李文国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余双云)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曹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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