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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需求,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资源整合、共享共促,突出重点、深化应用”原则,充分利用IBM西南卓越云计算中心大数据应用能力,积极整合京东等著名电商企业和仁寿本土电商企业优势资源,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邮政、电信、农党网体系、便民服务中心、流通企业(协会)、县电子商务协会,充分发挥我县的人口、区位和产业优势,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搭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和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网络,建立“连接城乡、双向流通、虚实结合、平急共用、融合一体”的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全民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结合仁寿县区域经济、交通物流、产业基础和城乡消费等实际,计划用3年时间,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和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网络,包括:建设1个县级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含县级运营中心和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5个乡(镇)区域配送中心、60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4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通过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实现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聚集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1.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农产品购销、网络知识、农业技术、专家咨询、购物平台、开店运营指导、金融物流指导、支付购物等信息和功能,引导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灵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集团等合作开发运营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和运营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形成一键式服务农村消费者和代运营商、网店店主、种养大户、合作社负责人等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林工业园区、县委农工办、县经信局、县金融办、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灵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建设区域配送中心。依托仁寿电商产业园智慧网仓,整合县内配送企业资源,培育县域商品配送基地或商品集散中心,鼓励证照齐全、资质完备的电商配送和快递企业入驻,支持推广节能环保车辆、配送托盘和包装循环利用,实现配送规范化、集约化;依托“一心四区十极”的15个中心集镇,建成辐射周边乡镇及农村的区域配送中心,对边远地区实行就近二级配送,降低县域配送中心配送成本;依托邮政“易邮铺”,从线上和线下带动我县广大老百姓体验和参与网购,为电子商务进农村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邮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工商和质检局、县供销社、电信仁寿分公司、各镇乡政府)
3.建立镇(乡)村电商服务站。依托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区域配送中心,充分利用、整合乡镇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邮政所、电信营业厅等基础优势和服务功能,引导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京东集团推广建设镇(乡)村级电商服务站,力争60个乡镇和80%的行政村在项目实施期内全面建成电商服务站和终端服务站,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农工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邮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工商和质检局、各镇乡政府)
4.完善自营配送。积极支持京东、阿里、一号店和义乌购等电商企业依托本地快递企业特别是利用邮政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完善的农村商品配送网络,为农村消费者提供配送服务。包括:新开邮路、增设网点、送货上门、货到付款、POS机刷卡、开箱验货、现场赔付、售后上门取件等,提高网络购物的便利性和便捷性。(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局、县邮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
5.提升服务功能。在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基础上,综合完善乡镇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邮政所等基础服务能力,广泛整合自提、送货上门、邮政、金融小额贷、缴费、电信、家电维修等服务功能,利用镇(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网购团购商品和预售农产品的电子交易和在线支付,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支持京东、阿里集团联手本地电商企业、农合组织、涉农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商基地建设、品牌打造和市场开拓;支持京东集团、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农合组织和涉农企业联合开展门头改造、落地广告、媒体投放等工作,共同制定代购返利、移动端推广等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农工办、县政府金融办、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邮政局、电信仁寿分公司、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
(二)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1.推动工业品下乡。通过财政配套,引导企业资金参与,吸引社会物流资源或自营车辆投入,以县级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含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和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镇(乡)村电商服务站为基础,以京东集团、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邮政等快递企业为依托,建立起大家电和农资配送网络,同时通过支线运输+落地配送的模式,扶持落地配送运输企业,完成订单商品配送工作。(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
2.促进特色品进城。发挥县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依托县电子商务协会、仁寿县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一号店、京东、天猫、淘宝等第三方平台上打造仁寿特色馆,完善网销电商孵化机制,推进特色产品触电上网,包括工业品、农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等,形成优势产业集聚中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农工办、县经信局、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县电子商务协会、县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3.加快农村电商O2O进程。通过仁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发挥邮政、电信网点及万村千乡农家店的线下优势,与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达成合作,通过“网购”、“网销”节会引导,培养农村群众网购消费习惯,开发农村电商消费市场,促进农村商业线上化,推进农家店向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成为网购提货终端和网销服务点、成为农民居家消费的贴心店。(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农工办、县经信局、县邮政局、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
(三)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1.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县级部门、乡镇政府管理人员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普及电子商务知识,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帮助转变经济发展思维和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镇乡政府、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
2.培训涉农企业和合作社。为进入京东、天猫、淘宝等电商平台的涉农企业和合作社提供网上开店、市场推广、运营维护等综合培训。(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农工办、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
3.培训农村网络创业和消费。举办知识培训,邀请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举办招商讲座,从品类选择、数据支持、平台政策等多方面,进行创业开店培训;举办网络购物知识农村大讲堂和公开课,邀请网络购物达人,为农村消费者普及网络购物、正品行货、支付安全等网络购物知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农工办、县人社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
4.组织考察学习。组织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等单位电子商务分管领导及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负责人和网贸港孵化创业基地优秀学员,赴京东集团总部、阿里巴巴总部和义乌淘宝村、遂昌县等地参观学习发展电子商务的成功模式和成功经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农工办、县经信局、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实施
(一)实施方式
政府引导,企业实施,政策支持,示范带动。
(二)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4年12月)
制定仁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并上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备案。
2.实施阶段(2015年1月—2015年12月)
(1)项目组织。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各乡镇、村项目推广宣传、培训以及区域服务中心、网点的建设。
(2)工作推动。一是会议发动,由县政府召开县级各部门及乡镇、农村专合组织参加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动员大会。县商务部门通过前期村级连锁便利店建设所创造的基础条件作相应落实工作。二是宣传带动,在政府相关网站以及仁寿电视台等媒体上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充分运用好企业边宣传、边运作的实际功能,有关海报、操作手册、项目协议书等宣传资料,做到早准备、早宣传、早落实。三是要加大力度,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业务培训、开办网店、相关政策、业务咨询等服务工作,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有序推进。
(3)开店建仓。在已注册网店、外来网店店主、连锁便利店及万村千乡工程农家店、便民服务中心、邮政(电信)服务站(点)和有意向的农村待业人员、村官等中择优选用,采取公司直营、合作经营、区域加盟等方式进行。
(4)检查验收。县政府对项目实施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切实调整建设项目,分层级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有序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接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
3. 总结推广阶段(2015年9月—2016年12月)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实施方案,电子商务向全县各行各业有序推进,达到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电子商务进入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促进流通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四、财政资金的使用
(一)资金总额
中央财政安排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试点补助资金2000万元,县政府安排配套资金500万元,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项资金,共计2500万元。
(二)支持重点
1、支持网络建设。建设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网络和县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化服务和交易功能。拟安排中央资金200万元。
2、支持网点建设。建设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和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15个区域配送中心、60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4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推动电商服务农村发展,融合电商与流通、电商与配送服务结合的新型商品流通方式。拟安排中央资金1500万元。
3、支持培训。支持组织开展面向政府部门、农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消费者和创业青年等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拟安排中央资金200万元。
4、支持品牌推广。打造特色农产品营销平台,开展网上促销、品牌推广活动。与阿里、京东、苏宁、一号店等著名电商企业合作,建仁寿特色馆,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地方特色产业品牌。拟安排县级资金400万元。
5、支持物流等配套建设。包括服务电商进农村的物流配送企业、配套农产品网销的相应设施,农产品基地建设及互联网化、标准化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产品QS认证及农产品产地溯源体系建设等,拟安排中央资金100万元,县级资金100万元。
(三)资金管理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定额补助。
2、项目按实施进度预拨,预拔资金不超过审定额80%的资金。完工项目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局将专项资金全额兑付到项目实施企业。
3、县财政局和县商务局要做好项目审核和资金监管工作,按规定用好专项资金,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4、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建立专户,专款专用,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并按要求向县财政局、县商务局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对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经拨付的款项,取消该项目实施单位三年内申请本专项资金的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其他管理办法参照省管理办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电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县商务局落实2名以上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员,每个乡镇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乡)政府是推进工作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强化宣传培训。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商务局、县电商办、文林工业园区、四川网贸港科技有限公司配合,邀请国内、省内主流媒体对典型做法和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报告,真实反映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积极成效。县商务局牵头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培训。
(四)定期督查项目。县商务局专项督查项目进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对虚报进展,材料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五)加大政策配套。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国家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并从金融、土地、税收、行政性收费等方面完善支持政策,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附件:仁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拟建设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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