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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张秋华)

2017年11月09日    来源: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张秋华)

(编号:20171111)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2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02987   

庞以周511121************   

张秋华511121************   

继承   

511421001002GB00152F100020901   

51.62   

住宅   

文林镇书院路二段173号半山华府二期2幢2单元6楼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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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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