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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180124001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1 |
日期 |
2018年1月24日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川(2017)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90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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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金久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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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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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
5111421139206GB00582F0001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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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
视高镇商业街1号(金丰苑二期)3幢6单元5层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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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24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钟华先)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王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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