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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于枫、范敏)

2018年04月08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于枫、范敏)

编号:201804080091  

 

于枫、范敏所有的位于视高镇奋勇社区景观大道2号1幢3层13093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17)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27093号)已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四川文氏实业有限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8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杜国安)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潘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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