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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黄小彬)

2018年04月17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黄小彬)

编号:201804170104  

黄小彬所有的位于仁寿县清水镇凤凰路2号1栋3单元6楼1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17)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7630号)已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黄小彬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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