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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唐军等5户)

2018年06月15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唐军等5户)

编号:2018006150214  

唐军、李建清、黎瑞金、李卫、易建明所有的位于仁寿县玉龙乡光明村(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仁国用(2013)字第0832号)已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姚锦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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