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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郭淑仙)
编号:20181019041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8680 |
权利人 |
郭淑仙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住房 |
不动产单元号 |
? |
不动产坐落 |
仁寿县彰加镇福兴街69号1栋1单元2楼2号 |
备注 |
法院裁定 |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9日
上一条:县发改局征求《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仁寿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刘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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