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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永宏、黄琼)

2018年10月24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永宏、黄琼)

编号:201810240422  

杨永宏、黄琼所有的位于仁寿县禄加镇田坝街17号1栋1楼17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监证:0177727、监证:0177728)已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杨永宏、黄琼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24日 

上一条:关于仁寿县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开放时间调整的公告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梁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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