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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高翠华)

2018年11月15日    来源: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高翠华)

(编号:201811140462)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2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房权证文林镇字第R-01103012067号、仁国用2005第1124号 

陈泽民 

高翠华 

继承 

?

120.59 

住房 

文林镇书院路373号 

?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14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陈召霞)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181114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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