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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廖红)

2019年01月11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廖红)

(编号:201901110016)

廖红所有的位于仁寿县视高镇奋勇社区景观大道2号1栋2楼12173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18)不动产证明第0015290)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廖红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11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廖红) 下一条:仁寿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途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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