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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李文辉、吴根云)

2019年02月13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李文辉、吴根云)

(编号:201902130051)

李文辉、吴根云所有的位于仁寿县方家镇新街66号1栋1单元2楼附4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监证0169043、0169044)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李文辉、吴根云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2月13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王菊芬) 下一条:县规划局征求《仁寿县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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