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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辜学明、张群仙)

2019年03月19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辜学明、张群仙)

(编号:201903190114)

辜学明、张群仙所有的位于仁寿县文林镇先锋街二段99号1栋3单元3楼1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9069)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辜学明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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