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7290284)
李燕,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0232284
李燕
89.15
住宅
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二段189号(中铁·仁和广场)8幢1单元23层3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燕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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