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县政府召开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会议 | ||||||||||||||||||
2022-01-29 作者: 点击数: | ||||||||||||||||||
|
||||||||||||||||||
2022年1月21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明宇主持召开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议定,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严格按照2022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作出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建设,全力争创全国百强县。 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议定,《办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文件,是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和依据,是对行政机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具体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好贯彻实施工作,不断夯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将传达学习《办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办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要通过会前学法、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解读、执法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新理念、新内涵、新要求,做到学深、悟透、弄懂;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实施细则,切实增强《办法》在本部门的实施效果。由县司法局要对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进行严格把关,对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严格溯源,对联合起草主办不明的情况要及时提出,对起草不规范的文件要罗列清单,跟踪纠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