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县政府召开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会议 | ||||||||||||||||||
2014-05-12 作者: 点击数: | ||||||||||||||||||
|
||||||||||||||||||
2014年5月7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秦彪主持召开仁寿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会议决定,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创新工作方法时,要在法律规章允许的范围内,不能突破法律底线;要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培养专业精神。 会议学习了《宋朝华市长在市政府常务会总结回顾一季度经济运行安排部署二季度经济工作时的讲话》。会议决定,各级各部门要在一季度各项经济工作完成情况良好的基础上,确保二季度经济指标实现“双过半”;各有关部门要抓紧项目推进,尽快形成实物量,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要准确把握我县相关经济指标和发展趋势,将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会议审议了《关于国家有关重大统计改革动向的报告》。会议决定,国家此次统计重大改革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学习,适应统计改革的新形势;县统计局要进一步细化统计改革内容,分送县级领导和各部门、乡镇;县统计局要组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数据牵头汇总部门,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 会议审议了《仁寿县2014年“千湖之城”大会战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水务局(仁水〔2014〕31号)请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由商志忠同志牵头,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和黑龙滩灌区管理处负责,审查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项目,原则上在中心城区50平方公里、中心场镇、工业区范围内不再新批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项目。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大力实施2014年十大民生工程的通知》,《关于2014年成渝公司打捆招商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2014年度综合交通建设大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拆分文林镇设立文林街道办和怀仁镇的请示》,《关于国道213线仁寿南段、国道351线大修工程公交站台列入新增工程的请示》,《仁寿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仁寿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工作的报告》,《关于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方案的请示》,《仁寿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送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关于给予梁昌军和余兰勋行政开除处分的请示》,《关于给予王春明和程学勤行政撤职处分的请示》等议题。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