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县政府召开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会议
2014-11-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11-17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2014年11月7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秦彪主持召开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决定,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认真按照依法行政有关要求,迅速对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制发的文件和决策、办事、执法行为,开展全面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彻底摒弃过去“搞变通”、“钻空子”的错误认识,坚决禁止此类行为。同时,在部门开展自查自纠过程中,分管县领导要逐一把关,确保各级各部门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会议审议了《关于仁寿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管理办法的请示》。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财政局(仁财行〔2014〕289号、290号、291号)请示,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仁寿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仁寿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接待费管理办法》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仁寿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全县党政机关财务人员对相关管理办法开展培训学习。  

会议审议了《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实施意见》。会议决定,县旅游局负责按照“充分保护挖掘历史文化,准确把握用地政策,多方投资促进上档升级,因地制宜突出仁寿特色”会议精神,对《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杨红兵同志牵头,县旅游局负责,认真研究,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旅游发展,努力把仁寿打造成为全省乡村旅游的亮点;同意在用好乡镇存量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和正确使用设施农用地基础上,县国土资源局适当安排部分国有建设用地,用以支持全县乡村旅游发展;同意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乡村旅游招商引资、宣传推广、规划编制、安全管理、市场规范、人才培训等。  

会议还研究了园区及部分乡镇、部门年终保稳定有关事宜,审议了《仁寿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关于协商解决税收征管问题的请示》,《关于仁沐新高速公路仁寿段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黑龙滩水库漂浮物治理工作方案的请示》,《关于送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关于给予李书铭、吴长明、孟茹行政开除处分的请示》《关于给予李建忠、余明建开除处分的请示》等议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