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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会议 | ||||||||||||||||||
2015-06-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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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9日、23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秦彪主持召开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会议决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从自己做起,广泛宣传,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做到规范管理、严格执法。 会议学习了国务院、省、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文件精神、审议了《关于送审〈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决定,(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思考、专题研究、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全县人民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大举措的内涵实质、帮扶政策和具体举措。(二)由王军同志牵头,县人社局暂时负责统筹全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报县政府审定。 会议通报了2015年仁寿县高考有关情况。会议决定,(一)2015年全县高考成绩喜人,各项指标均居全市第一,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二)由黄世文同志牵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成果,不断扩大全县教育工作影响力。(三)县财政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仁委〔2012〕148号)精神,结合本次高考成绩各项指标,兑现好奖励政策。 会议审议了《仁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仁寿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仁寿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仁寿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会议决定,(一)同意县水务局(仁水〔2015〕14号)、县国土资源局(仁国土资〔2015〕120号)、县安监局(仁安监〔2015〕95号)、县畜牧兽医局(仁牧医〔2015〕16号)请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二)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充分借鉴外地成功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广泛听取专家、部门、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预案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各级各部门今后处理突发事件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执行,确保最快的时间处理最关键的问题,达到最好的效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还学习了国务院、省、市关于“互联网+”有关文件精神;还审议了《关于玉龙乡欢家村(原高房村)村民要求建设战备桥调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处理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根本违约涉及国有资产的报告》,《关于送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关于给予黄建军行政开除处分的请示》等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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