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县政府召开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会议 | ||||||||||||||||||
2012-02-06 作者: 点击数: | ||||||||||||||||||
|
||||||||||||||||||
2月3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秦彪主持召开仁寿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关于解决村防疫员、村医生等群体要求比照原乡镇八大员享受养老保险相关待遇信访问题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按照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意见》(眉人社发〔2011〕190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周边区县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将村防疫员、村医生两类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群体人员纳入参保范围。会议要求,严格参保工作管理,严把政策关。自愿参保人员须具备城镇户籍,本人自愿申请且个人缴费参保,并提供职工花名册或职工工资花名册、原职工证件、聘用手续等原始资料,由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县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为其本人办理参保手续。主管局不集中组织办理。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解决下岗志愿兵、残疾军人和复员干部诉求的报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筹备方案》,《关于送审2012年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方案的请示》等议题。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