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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寿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01-0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90/2024-00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1-09
 发布机构  仁寿县审计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2年12月27日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罗 涔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县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各类问题正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序推进。

(一)高度重视,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压实有关部门(单位)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转发了《中共眉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审计局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要求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按照整改分类要求及时推进问题整改。

(二)加强督促,切实推进审计整改。坚持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推动模式。被审计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问题系统梳理,落实行业专项整改;县审计局全面启用审计整改管理信息系统,印发到期未整改问题提醒督促函,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和“清零行动”,到现场督促检查,切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强化贯通,高效促进治理效能。持续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县委巡察机构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县人大预算工委、县政府督查室与县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问题类型分类整改要求,通过查看原始资料、实地走访现场等方式检查实际整改情况,防止虚假整改、形式整改,有效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75个问题(立行立改241个、分阶段整改30个、持续整改4个),有254个已完成整改,有5个基本完成整改,其中:立行立改问题完成审计整改率99.59%,分阶段和持续整改已达到本阶段时序进度。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等方式,整改金额40903.96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7项。审计报告及专报信息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23篇次。从总体上看,审计整改成效明显。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分配下达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对预算编制没有做到“量入为出”问题,县财政局已在下一年预算编制中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内部职责和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明确下达时限和操作流程,规范管理。

2.关于财政征收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对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制度不健全、收费文件不匹配、征收行为不规范、征收票据不合规、资金管理不合规、征收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县发改局牵头制定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以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工作专班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草拟《仁寿县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并完成征求意见和风险评估,正在准备召开垃圾处理费收费听证会。县财政局牵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培训,强化票据规范管理,并督促10个乡镇将结存70.05万元全部缴入县非税收入专户。

3.关于财政资金和救助基金管理使用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项目实际收益低于收益测算预期和收益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在后续债券申报时强化审核,合理测算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将项目收益547.63万元上缴国库。二是对3个项目债券资金闲置8803.87万元的问题已全部支付使用。三是对项目债券资金改变用途使用2762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收回资金2762万元,用于仁寿两山一河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四是对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规范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按施工图施工。

(2)关于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消费券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个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无施工许可证施工的问题,一个单位已办理仁寿老年养护分院项目施工许可证;县疾控中心快检中心装修工程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立即完善手续。二是对超合同约定多支付工程款84.85万元的问题,已全额追回。三是对2个单位未按照审定方案开展消费券投放,1个单位多报和超范围使用消费券5.36万元的问题,县商务局和县融媒体中心已专题研究,规范审批流程;已全额追回超范围使用消费券资金。

(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使用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超出实际情况使用救助基金导致救助基金3.16万元结存医院未使用的问题,已全部追回。二是对垫付支出程序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将按照新的《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落实。三是对未落实追偿管理机制,垫付的504万元救助基金未有效开展追偿的问题,一个单位已成立了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依法开展追偿,对追偿后仍无法追回的垫付款符合核销条件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核销。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对违规采购的问题,2个单位已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对违规发放补助和虚列支出的问题,6个单位已追回资金17.7万元,并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三是对超标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10个单位已加强政策学习,制定完善了制度。

2.关于财务核算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对预决算编制和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15个单位已采取“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报销审核,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支付规定,清理往来款并作调账处理,补缴个人所得税”等方式全部完成整改。

3.关于内部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1个单位对应问题已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对常规性内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6个单位已分别对食堂和公务用车管理进行规范,落实会计和出纳岗位分离。三是对村级财务管理薄弱的问题,7个乡镇已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其中2个乡镇追回虚列支出套取资金1.99万元。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医疗卫生审计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对4家医院违规收费507.44万元的问题,已上缴医保基金406.48万元、上缴县财政100.96万元。

(2)关于药械设备和维修改造工程招标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2家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率超过60%的问题,相关医院制定了考核方案,落实分解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对一个医院耗材、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涉嫌围标的问题,该院已将围标公司列入采购黑名单;对3家医院装修(维修)改造项目由不符合条件的公司中标实施等问题,已制定采购管理和监督办法,加强对代理公司和投标人的资质审查。

(3)关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合规的问题。4家医院已修订医院医疗纠纷赔偿制度,提高责任险赔付率,3家医院已由市卫健委对理赔医疗保险公司进行了重新招标采购,并签订了合同。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熟悉理赔程序,积极引导患方走司法诉讼和第三方调解途径,做到应赔尽赔。

(4)关于财政财务及内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4家医院已对往来款误差2302.50万元的问题进行清理和账目调整处理,并建立对账管理机制;1家医院对隐匿收入26.46万元进行清理调整;2家医院已将多支付的零星工程款5.83万元全部追回。二是对内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4家医院已分别学习政策,优化流程,强化内控管理。三是对信息化系统管理滞后的问题,4家医院已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化系统优化管理。

2.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方面的整改。

(1)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足、规划滞后、不协调、重复、论证审批不严格、任务难以落实5个问题。一是已聘请第三方设计公司对现有高标准农田底数进行清查,形成《仁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正在送审中。二是已责成原合同方对《仁寿县“十四五”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规划》中高标准农田规划范围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出台了《仁寿县涉农项目集中会商制度》,防止重复规划建设。

(2)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招标环节管控不严的问题,对承办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相关人员受到处理,公司已与西蜀悦享公司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缴纳8.25万元罚款。二是对工程建设过程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已在2020—2021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建项目中进行整改;对工程量变更大等问题处罚了施工方,扣设计单位5万元设计费,追回多计工程款8.22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仁寿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建设、业主和受益主体乡镇的四方协议》和《仁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运行管护办法(试行)》,明确了建后管护主体和职责、管护经费和管护流程。三是对配套设施建设缺乏统筹,影响高标准农田发挥作用的问题,通过补建7座泵站配套电力、包装债券等新安排项目对渠道和提灌站进行整改。四是对土壤改良工作有欠缺,以发代施1.45万吨、974.28万元有机肥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将有机肥采购和施撒纳入工程招标和合同内容,并加强施肥过程监管。

(3)关于高标准农田建后利用不佳的问题。一是对县级验收把关不严增加化解高标准农田“非粮化”工作难度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自2023年起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县级验收,严格项目面积验收,防止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区域“非粮化”情况发生。二是对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措施落实不力,2021年以来新增486.78亩“非粮化”的问题,宝飞镇已在77.3亩的果园中间种套种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剩余面积逐步化解。三是对化解高标准农田存量“非粮化”不够有力,财政资金23.26万元存在跑冒滴漏的问题,谢安镇已对撂荒地整治费用重新结算,追回多发放补助7.24万元。

(4)关于财政资金投入保障不力的问题,涉及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亩均投入未达3000元标准。县农业农村局在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补建项目中进行补建,目前正在建设中;2023年项目已按照不低于3500元/亩的标准设计。

3.民生审计查出问题方面的整改。

(1)关于规划编制及机制建立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对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召集县经信局和四家网络运营商研究,对现有具备条件的线路尽快移入桥架,已完工3个小区。二是对未有效落实改造后小区引入物业管理机制的问题,县住建局已配合街道办制定《老旧小区引进物业工作方案》,确保改造成果长期保持。三是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的问题,已通过多途径动员小区居民缴纳维修资金,提高缴纳维修资金知晓率和缴纳率。

(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电力改造工程推进缓慢的问题,县住建局多次函告电力公司,已完工87个小区。二是对部分小区道路(院坝)厚度未达到设计值的问题,将据实与施工方进行结算,并约谈监理公司、对其进行处罚。三是对综合验收组织不到位的问题,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复检。四是对竣工结算办理缓慢的问题,已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结算,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支付。

(3)关于资金筹集、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对改造资金共担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动员部分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并积极推动改造资金共担机制建立。二是对违反合同约定多支付工程进度款313.90万元的问题,已全额追回。

(4)关于绩效发挥不佳的问题。对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部分设施未正常使用的问题,已要求施工单位在摄像头、充电桩安装完成及调试后,及时移交社区或自治委进行自行管理。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1)关于红星路南延线项目征地拆迁安置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拆迁补偿支付金额与协议金额差异金额18.46万元的问题,已纠正调整。二是9户拆迁户享受货币化安置后仍在户籍地违规建房屋的问题,移送后有6人受到处理。三是3户拆迁户未按统规自建方式违规新建房屋的问题,对2户非法占地建房的行为立案查处,完善自建房审批备案相关手续。四是2户拆迁户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房问题,1户红线内已拆除,对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房行为立案查处。

(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具体涉及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环评报告批复、水土保持批复擅自开工建设,未完成用地报征手续导致增加建设成本,未按施工图施工和项目勘察设计不到位导致新增等5个问题,已加强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管理,并在设计单位的款项支付中扣除处罚金额1万元。

(3)关于项目竣工结算不实,虚增工程投资27904.21万元的问题,已在办理该项目竣工结算时据实调整核减。

2.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EPC)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

一是招标前未实质性开展初步设计、过程中设计评审不落实、施工图设计随意调整的问题,牵头单位开展培训,制定了《仁寿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办法》并征求了各单位意见,待审议过会。在今后的EPC模式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落实设计评审制,强化沟通,深化优化设计,减少在施工图设计审定后再提出设计调整意见。二是针对采购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不合规、改变招标文件主要条款签订合同的问题,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三是未按招投标约定缴纳施工履约保证金629.55万元,已按合同约定补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资产采购行为不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13.17万元未按程序进行审批,已移送县财政局处理,已对相关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31个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产权不明晰、登记不规范、未入账和投资项目未转增资产、未折旧、系统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大等问题。已通过资产划转登记办理产权证、补计提折旧、补记入账或转增资产、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全部整改到位。县财政局牵头对全县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并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3.关于违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一是对资产报废处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在今后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处置。二是对违规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已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评估确定租金并按程序办理出租审批;一个单位已通过司法途径对应收未收土地租金依法清收。三是对资产清理、处置不到位的问题,已全面清理,将原敬老院、6间门市、原区公所办公楼资产进行补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四是对资产使用效率低的问题。一个单位专题研究,制定闲置资产盘活方案,鉴于闲置资产的特殊性,正在整改中。

4.关于国有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耕地保护不力的问题,已全面落实“田长制”要求,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耕地保护职责,查处和阻止违法占地行为,并对占用的耕地进行复耕复种。二是对林长制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已召开林长制工作培训会,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并要求护林员加强巡查,完善采伐制度,加强违法盗伐树木的打击,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对河长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对辖区内的村级河长进行了约谈,加强河道巡查,对河道杂草和污染物等进行打捞,对破碎污水管网替换修复,并清理流入河道的场镇污水。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22年9月以来,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1件,涉及金额444.21万元,已处理15件,追回违规资金205.81万元,对相关医院罚款73.86万元。问题线索共有18人被问责,其中党内警告5人,行政记过1人,提醒谈话和约谈和批评教育12人。

(一)损害群众利益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查处情况。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6件,涉及金额205.32万元。其中:移送县医保局5件,已收回违规金额205.32万元,罚款73.86万元,约谈3人,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整改,终止相关科室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移送县农业农村局1件,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大化镇整改,已于2022年12月8日全部复耕完成。

(二)政府采购类审计发现问题的查处情况。共发现此类问题4件,涉及金额61.7万元,移送县财政局处理。县财政局对4个问题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对4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问题的查处情况。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7件,涉及金额177.19万元,移送县纪委处理4件、镇纪委处理3件。目前已处理1件,收回违规金额0.49万元,党内警告2人,行政记过1人,提醒谈话1人,其余6件正在处理中。

(四)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审计发现问题查处情况。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4件。其中,移送县发改局1件,批评教育1人;移送县纪委1件,谈话提醒3人,党内警告3人;移送县农业农村局1件,板桥镇对两户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房行为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因整改期限未满、条件限制、成因复杂等原因,尚有部分审计指出的问题未完成整改。县审计局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均发出了整改提醒督促函,有关单位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均作出了后续整改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继续加强审计整改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加大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整改力度,通过提醒敦促、适时约谈等方式,督促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按规定追责问责,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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