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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
2025-01-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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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在仁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上 仁寿县审计局局长 罗 涔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县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各类问题正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序推进。 (一)审计整改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召开审计委员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等,学习贯彻《二十条措施》,专题听取全县审计整改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和统筹推动整改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跟踪问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强化组织保障、明确整改责任、严格整改认定和强化贯通协同四个方面作出了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强化政治引领、夯实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拓展成果运用。 (二)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日益成熟定型。一是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查出问题和意见纳入单位党委(党组)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标对表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二是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主管领域具体整改,开展行业系统治理。三是县审计局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通过问题登记、整改评估、审核认定、销号管理等流程,实行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四是积极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查,县审计局会同县人大预算委员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开展联合督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和专题会议等方式,对上审下、本级审重点领域的审计整改和已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有效地推进了审计整改工作。 (三)审计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不断深化。县人大预算委员会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监督,调研督导教育领域和殡葬行业审计整改工作,推动2个行业系统治理更加有效。县目标绩效服务中心将各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审计整改纳入负向指标约束。县财政局将审计整改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对县审计局提请协助执行涉及违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整改事项,采取暂停拨付、扣减或收回财政资金等处理措施。县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督促被审计单位将重要审计整改事项纳入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二、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9类317个问题中,263个立行立改事项问题(整改期限60天)已整改完成262个、整改完成率99.62%;49个分阶段整改事项问题(整改期限1年)已整改完成32个、整改完成率65.31%;5个持续整改事项问题(整改期限5年)已整改完成2个、整改完成率40%。针对尚未完成整改事项,已督促责任部门按计划加快推进。各有关部门和乡镇采取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问题资金13495.56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3项。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预算分配管理方面,针对预算分配管理仍需加强的问题,县财政局已通过开展机关内部职责和业务操作培训要求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针对预算绩效管理不够精细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督促相关单位组织业务人员开展专门培训,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对未开展绩效评价的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财政收入征收管理方面,针对征收基础工作不扎实,未签订代征协议和代征供水企业未按规定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问题,县财政局会同县住建等部门召开污水处理费代征工作会议,由县住建局、乡镇(街道)和供水企业签订三方代征协议,统一要求全县所有建制镇涉及的供水企业统一按代征协议约定开展污水处理费代征工作,统一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针对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少征和征收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县财政局协同县税务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了各部门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对少征的进行补征,对依据不充分的停止征收;针对污水处理费收入缴存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上缴。 债券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针对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不规范,导致项目进度缓慢、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工程进度、更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上缴专项债券收益;针对部分专项资金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导致资金结存、多计多付工程价款等问题,县财政局已统筹盘活使用结存资金252万元、督促相关单位追回多计多付和超标准支付的专项资金6.5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乡村振兴、医疗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采取强化项目统筹和实施管理、加强村级医疗政策执行监督指导、健全医保信息协同反馈机制等方式整改。 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已采取追缴、归垫、规范采购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追缴违规收费224.01万元,追回虚列、超标准(范围)和多计的工程价款等156.67万元。 针对财务核算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已采取规范预算编制和账务处理、强化收支审核等措施进行整改;对收缴资金不规范的问题,6个单位已及时收缴资金和调整收费管理模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4个单位上缴应缴未缴财政款262.92万元,1个学校将代管的代收费用和收益缴存至学校对公账户。 针对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采取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下属单位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对信息数据安全的问题,5个乡镇卫生院已建立数据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对敏感数据进行分级管理。 (三)重点民生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乡村振兴部分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方面。县农业农村局逐项落实整改要求,针对目标任务完成有差距的问题,已强化培训和管理,加大推进力度;针对农资分配与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已规范农资分配,加强“一卡通”基础数据的维护与更新,加强补助对象身份信息核实,并追回重复发放的补贴资金;针对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组织复验并根据复验结果扣减,加强实施过程监管和业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乡镇实施项目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殡葬行业政策执行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方面。县民政局已牵头联合相关单位推进整改,针对殡葬改革工作整体推进成效欠佳的问题,县民政局已采取发文,深入宣传和加强治理等措施整改,并按计划依法依规有序做好3处零散公墓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置;针对殡葬服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县发改局和县民政局已联合印发殡仪馆服务收费文件,县殡仪馆制定《仁寿县殡仪馆收费管理制度》《仁寿县殡仪馆商品销售管理制度》《仁寿县殡仪馆采购管理制度》,规范了殡仪馆收费、物资采购和使用等全过程管理;针对殡葬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不严的问题,县采悦文旅和民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采取处罚监理公司、核减工程量和追回资金等措施整改;针对殡葬服务设施管理运营不规范的问题,县民政局已督促相关乡镇研究规范管理方式,补收管护费、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将存入私人账户的墓穴成本费和管理费暂时纳入村集体账户管理,并制定统一规范管理的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前期管理薄弱的问题,县鑫城公司已根据《审计建议书》和县领导签批意见进行整改;积极协调各拆迁主体,加快推进拆迁工作;完善项目合同签订主体,规范合同签订管理。 针对项目实施过程管控不严的问题,县鑫城公司已制定《关于城南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对过程控制单位进行违约处罚;按要求每月按期完成项目计量产值审核工作;在跟踪审计期间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并常态化规范管理建设过程。 针对项目竣工结算不实的问题,县鑫城公司已对多计工程价款和前期费用5057.15万元予以扣减。 (五)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国有企业审计方面。2个公司均已积极落实整改,针对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单项任务进行分析研判,采取措施完成目标任务;针对企业运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强化合同审核、对外投资和项目管理的措施整改,追回多分配的投资利润2.23万元,追回或调减多计工程款56.88万元;针对企业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采取强化财务学习,调整和规范账务处理的方式整改,清收往来款15.7万元,支付拖欠账款2.39万元;针对公司治理和内部管控还需加强的问题,已采取规范采购和决策程序等方式整改,规范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领用登记和归档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针对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导致账账、账实不符,资产未入账等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登记和处理、补记资产的措施整改;针对采购行为不规范,存在程序倒置和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县财政局强化处理,相关采购单位采取加强固定资产采购业务培训,规范资产管理等措施整改;对资产使用和处置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盘活资产、完善资产处置程序和规范资产处置收益和出租收入缴存等措施整改,上缴处置收益和出租收入27.72万元。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方面。相关乡镇已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针对耕地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已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复耕、复种,追回重复上报的撂荒地整治补助资金0.82万元,督促经营者缴纳复垦保证金3.92万元;针对土地流转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督促土地流转公司补收风险保证金6.07万元,并规范相关支出;针对河(田)长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采取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巡河(田)工作责任落实,定期清理水库垃圾等措施整改;针对林长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采取措施强化日常巡林监督,县规自局对违规砍伐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针对农村建房审批管理不严的问题,已采取措施严格审批流程,强化审批管理;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对破裂管道和垮塌边坡进行维修,对水生植物和沉水池周边杂草清理,督促经营者做好畜禽粪污处理工作。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23年9月—2024年9月,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1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9件,移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12件,相关部门(单位)深入调查、严肃处理,特别强化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对象的治理。截至2024年11月底,已处理19件,其中纪检监察机关处理7件、主管部门处理12件,共追责问责59人,其中党纪处分18人、政纪处分11人、诫勉(提醒)谈话和约谈17人、批评教育10人、辞退3人;其余事项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安排及措施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中,尚有21个问题因成因复杂、涉及面较广等因素正在整改中。下一步,将认真分析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二十条措施》和《实施意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和整改后评估,确保整改实效,推动长效治理;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抓好整改,确保问题销号清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联合监督成效,加速审计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推动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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