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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3-12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仁寿 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仁寿 县人民政府金融办根据《中 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仁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内容包括工作概述、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三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仁寿 县政府门户网站(www.rs.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仁寿 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联系(地址:仁寿 县仁寿大道2段党务政务服务中心6楼;邮编:620500;联系电话:028-36227838)。

一、工作概述

2016年,县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监管信息公开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仁寿 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县金融办综合股、业务股中层干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收集、管理发布和上报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公开程序。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有关规范,安全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按照“先审核后公开”原则实行“三审查”:公开内容责任股室一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三审。全年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和任何泄密情况。

(三)强化人员培训。为提高金融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安全保密等相关培训,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质有效。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县金融办主动公开信息1条。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办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推进,是因为我办对相关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及时并按时上报政府公开信息。

(二)改进措施。强化办公室相关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由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实时监管此项工作的开展。今年,我们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多渠道多方式获取公开信息、强化培训确保公开信息有质有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仁寿 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310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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