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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塘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 ||||||||||||||||||
2018-03-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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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切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的通知》(仁委政法〔2018〕9号)文件要求,确保我乡长期和谐稳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乡要清醒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视,从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藕塘,按照上级统一布置,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这项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这三年的主要位置。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藕塘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邹宏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罗芹、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尹刚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以及乡综治办主任、司法助理员、派出所所长、民政办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和报送信息材料。 三、工作措施 (一)、迅速开展全面摸排。全乡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统一安排部署,对黑恶势力线索开展全面排摸,对本辖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开展重点摸排。 (二)、迅速宣传发动群众。在2月10日我乡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横幅8副,分别在场镇要道悬挂了2副,其余各村1副;各村(社区)乡已于2月12日前到乡综治办领取通告,并在当天前完成通告张贴;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在春节前各村(社区)利用村民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宣传。 (三)、要求有涉黑涉恶腐人员投案自首;集中力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四、工作要求 1、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严格追究责任。 2、突出专项斗争的重点,抓出工作成效。要做好台账登记,实实在在掌握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宣传动员,营造活动氛围,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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