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玉龙镇关于做好镇级河流河长制的工作方案 | ||||||||||||||||||
2018-05-10 作者: 点击数: | ||||||||||||||||||
|
||||||||||||||||||
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仁寿县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仁委发[2017]8号)文件精神和仁寿县河长制办公室(仁河长办发[2017]6号)文件要求,结合玉龙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镇级河流河长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发展思路,全面建立河长制。我镇全民动手,全镇覆盖,认真落实全镇辖区内河道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着力改善和恢复河道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展现“山清水秀”的新农村气象,促进玉龙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建立镇、村两级河(段)长体系,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各村(社区)辖区负责、目标明确、协调有序的河道管理保护体系。 (一)成立玉龙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刘新培担任组长,副书记、镇长肖刚担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全镇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跨镇、村(社区)级河流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二)设立河(段)长和镇、村(社区)级联络员。玉龙镇清水河长由镇党委书记刘新培担任,河道联络员由副镇长徐建国担任。富谢河河长由镇长肖刚担任,河道联络员由武装部长徐建聪担任。村(社区)河段长由所在村支部书记担任,联络员由村(社区)主任担任。镇清水河河道警长由伍庭旭担任,富谢河河道警长由李兴宇担任。村(社区)河道警长由伍庭旭和李兴宇担任。镇和村(社区)成立巡逻队伍和保洁队伍。河长制工作开展所需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三、镇辖区内河流分布概况 玉龙镇辖区内镇级河流清水河长19.3km,涉及5个村(社区)20个村民小组,流经刺笆村1组、6组、7组、8组、9组;兴隆社区1组、2组、3组、4组;流经雷鸣村1组、6组、7组、8组、9组;流经围墙村5组、9组,;流经欢家村1组、5组、6组、7组。富谢河长7.3km,涉及3个村13个村民小组,流经公议村4组、5组;流经大山村1组、2组、3组、4组5组、6组、7组;流经围墙村1组、3组、4组、5组。 四、镇村(社区)河(段)长、相关镇级部门职责 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督促、考核等工作。负责全镇河长的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督促村(社区)级河长和镇级有关部门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 村(社区)河段长:是流经本村(社区)河道管理保护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水污染综合治理、河道巡查保洁、河道保护管理等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做好河道水环境治理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协调指导全镇乡村建设,牵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镇辖区内中、小学校:负责做好在校学生爱水惜水护水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志愿者工作。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对涉嫌水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负责查处涉河涉岸违法行为。 镇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资金筹集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镇级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镇国土城建办: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涉河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镇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源执法监管,负责断面水质的监测。 镇畜牧站:负责指导、监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河道两岸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 镇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修复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指导、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镇安办:负责全镇范围内小餐饮污水排放的执法监管。 镇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五、目标任务及要求 镇级河流实行辖区负责制,政府督查引导,村(社区)主动参与,建立巡查与保洁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全面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进沿河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环保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加快调整传统种养殖业,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全面整治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切实减少河道两岸农业面源污染。 着力推进河道环境治污行动。提倡生态清淤,将河道两岸杂草、河中障碍物、漂浮物、垃圾一并清除干净。 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场镇周边截污管网铺设,实施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接管处理,建立污水处理厂,推进沿河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大力推进河道景观环境整治。实施河岸整修,清除沿河5米内乱堆乱放现象,实施河道绿化及沿线防护林带建设,消除河道两侧30米内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达到河岸整洁,河堤绿化,水清流畅的效果。 仁寿县玉龙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