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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2018-06-0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6628/2018-504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6-04
 发布机构  玉龙镇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细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整合环境管理资源、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消除环境监管+盲区为重点,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科学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大格局,为建设生态明集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和“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在全镇7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对环境监管全覆盖。  

二、网格化监管体系主要内容  

网格化边界原则为辖区边界,网格之间无盲区和重叠。  

二级网格。以玉龙镇辖区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各村为责任单元。以行政村为子网格,包括全镇所有行政区域。  

序号  

村名  

责任人  

联系方式  

1  

公议村  

游宗伟  

15183******  

2  

刺笆村  

李昌林  

17721******  

3  

雷鸣村  

李莉  

18628******  

4  

兴隆社区  

李元成  

13096******  

5  

大山村  

方华轩  

13547******  

6  

围墙村  

伍栋成  

15282******  

7  

欢家村  

杨勇  

13550******  

玉龙镇企业网格划分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  

联系方式  

1  

铁红机砖厂  

黄贞  

13890******  

2  

张敏养猪场  

游月英  

18783******  

三、网格运行管理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网格应按照以下要求,将环境监管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落实到人。  

(二)明确网格职责。  

二级网格。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镇级网格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本网格环境监管计划,指导村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区域,清理保护区内排污口,组织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评估,掌握水质状况,杜绝水源污染事故,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2.配合做好工业污染防治。配合县环保局对新上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  

3.清理污染项目。对辖区内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企业和污染项目,一律关停取缔,加强日常监管。  

4.加强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建设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对生活垃圾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有关规定要求,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科学规划,合理控制辖区内畜禽养殖总量;严禁畜禽粪污直接外排,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落实规范治理措施,对限期治理不到位的予以清理取缔。  

6.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禁施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品种,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施用;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引导和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采取生物技术、工程措施,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禁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发展生态、有机循环农业。  

7.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组织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推广秸秆青贮、微贮、氨化、还田、气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8.加强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排污口管控,搞好河道清淤和河堤绿化,推广生态治理、护岸技术,保障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辖区内烟尘、粉尘扬尘管控。  

9.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保护生态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加强对水利、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监管,遏制人为破坏生态环境。  

三级网格: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上级网格部署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2.对重要环保工作事项,列入村民会议、村“两委”会议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  

3.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对不符合养殖标准要求的养殖场,严禁提供用地、供电等便利条件;对擅自违规建设、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并配合做好清理取缔工作。实施“两断三清”。  

5.防治生活垃圾污染。成立专(兼)职卫生保洁队伍,建设经济、实用、环保型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落实垃圾分类、定点倾倒制度,建立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长效机制。  

6.禁止秸秆焚烧。负责做好本村(居)秸秆禁烧工作,及时排查、发现、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和着火点,积极推广秸秆青贮、微贮、氨化、还田、气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7.推广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引导村民施用有机杂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防治土壤污染。  

8.保护流域区域环境。对河沟、池塘定期进行清理,清除沿岸和水面垃圾;落实水域面积“占补平衡”制度,严禁随意填埋改变河沟池塘水域,保护水体生态功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垃圾焚烧等大气污染行为,保护区域空气环境。  

9.监督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三)健全工作机制。  

1.巡查机制。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网格直接责任人按照计划开展巡查和监督。  

2.报告机制。网格直接责任人发现问题后,按照规定工作程序逐级报告。  

3.处置机制。网格直接责任人发现问题后,对属于本管辖的,按照本工作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处置;对不属于本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处置的,由本级政府组织各部门实施联合执法。  

4.沟通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网格内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环境日常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并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协调沟通制度,由网格领导责任人或直接领导责任人召集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召开1次协调工作会议,通报各部门环境监管网格运行管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5.督查机制。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工作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镇、行政村对本级网格中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玉龙镇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具体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运行管理。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镇直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各行政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管理,制定本辖区网格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大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投入,突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保证网格化环境监管日常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三)畅通环境监管信息。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下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要及时向上级报送网格化建设及运行情况信息。  

(四)严格考核奖惩。镇政府、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制定网格化监管考核细则,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下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的环境监管责任。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不力,以及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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