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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推进青花椒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2018-12-0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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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办发〔2018〕49号
《仁寿县推进青花椒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仁寿县推进青花椒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会议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8〕34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18〕33号)要求和《仁寿县青花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县青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我县现状,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把发展青花椒种植和加工作为主要方向,以青花椒产业园区建设为核心,形成集群发展、全产业链发展的总体格局,建成全省青花椒产业特色优势区。到2022年,全县青花椒种植面积达到6万亩,青花椒果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建成规模1000万元以上企业(专合社)3个,规模5000万元以上企业(专合社)2个,培育市级以上特色林业产业园区1个,实现青花椒产业综合产值8亿元,产区椒农从青花椒产业综合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打造生态基地。利用青花椒耐寒、耐旱、耐瘠薄以及固土能力强、管理相对容易等特点,与全县丘区“馒头荒山”治理相结合,开展青花椒基地建设。加大青花椒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力度,建立青花椒良种采种繁育基地,引导业主建设一批规范化苗圃。坚持“水上山”“路上山”“人才上山”发展战略,加强基地蓄水设施、道路设施、电力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新增和提质增效现代化花椒产业青花椒基地3万亩,建成6万亩青花椒综合基地,其中高标准基地达2万亩以上,建成市级以上特色林业产业园区1个。(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委农工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扶贫移民局。排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提升加工能力。鼓励各类经营主体自建分选、烘干等初加工点,及时开展采后初加工,保障青花椒品质。积极培育青花椒深加工龙头企业,鼓励支持企业研发产品,提升加工水平和产品品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青花椒加工企业加大保鲜设施设备投入,提高青花椒的冷藏保鲜链贮藏、包装运输能力。重点建设以方家镇为核心的青花椒产业园区,建成集青花椒研发培训、冷链物流、精深加工、大宗交易、产业旅游的大型综合中心。到2022年,全县青花椒加工转换率75%以上,保鲜贮藏能力达到0.8万吨,青花椒深加工能力达到0.8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 (三)壮大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一批以青花椒标准化种养植、加工生产、营销为特色的经营主体,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优惠政策。发展壮大藤飞专合社、麻香美专合社等一批青花椒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大园区+小业主”等模式,把产、供、销联合起来,促进各类经营主体抱团发展。到2022年,全县培育青花椒产业新型经营主体20个,其中培育市级以上称号经营主体5个。实现经营主体对青花椒产业发展的带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委农工办、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投促局) (四)强化科技创新。实施人才兴林,加大产业人才培训和引进力度,组建一批专业技术队伍,鼓励和支持业主聘用土专家和技术顾问。实施科技兴林,大力推广应用“四川青花椒特色经济林培育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推广”等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制定青花椒系列标准,加快青花椒生产经营标准化。大力推行“矮化丰产”“以剪代采”等先进技术。到2022年,全县完成低产低效青花椒基地提质增效,建成培育优质高效核心示范区3000亩以上,全县青花椒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牧局) (五)拓宽销售市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销售战略。支持以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为主导,加强与大型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对接,助推我县青花椒销售;利用好西博会、林博会等展会平台,不断拓展销售市场,让仁寿青花椒走出去。利用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打造以“仁寿青花椒”为主的地方区域品牌,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力争到2022年,实现青花椒产业综合收入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投促局、县工商质监局) (六)推进融合发展。依托花椒产业基地和龙头企业,重点支持规划建设“仁寿青花椒产业园”,建成集花椒良种繁育、规模化种植、林下循环种养、精深加工、产品展销、康养保健、乡村旅游为一体的花椒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打造好“乡村旅游目的地”等文旅融合项目,加强宣传,办好青花椒主题活动,把青花椒融入地方特色美食文化、康养文化等,提高仁寿青花椒产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青花椒为“底色”,推进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委农工办、县农牧局、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县国资金融局、县旅游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全县青花椒产业健康发展,成立了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仁寿县推进青花椒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在花椒产业核心园区建立推进机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强化配合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共同推进我县青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一是强化财政支持。从2018—2022年,每年年初由县林业局根据全县青花椒产业发展提出资金需求,县财政统筹整合有关项目资金给予支持;明确奖补标准(详见附件1)。二是县林业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青花椒园区内高标准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对青花椒产业一、三产融合发展投资项目用地,按规定予以全力保障。四是强化金融支持。采取以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三)强化指导督查。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加强对青花椒产业发展的科技服务、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通过鼓励、通报等形式,倒逼各项工作落实。要以项目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方法,制定“责任具体、任务到人、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形成加快推进青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适用依据,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仁寿县推进青花椒产业健康发展奖补标准 2.仁寿县推进青花椒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仁寿县推进青花椒产业健康发展奖补标准 为切实发挥县财政奖补政策作用,在以下项目未享受各级财政补助基础上,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补。 一、基地建设 (一)补助范围。 方家镇(仅限东岳村、哨楼村、菊湾村)、钟祥镇、曹家镇、满井镇、慈航镇、青岗乡、谢安乡、鸭池乡、兆嘉乡、合兴乡等青花椒产业园区规划内的10个乡镇。 (二)补助标准。 1.营造林。成片面积50亩以上的规范流转的业主或成片10亩以上的农民自主造林。新造林需栽植1年生杯苗或2年生大苗,初植密度70株/亩以上,成活率90%以上。低效林改造需补、换栽植1年生杯苗或2年生大苗,亩补、换植率40%以上,最终密度70株/亩以上,成活率90%以上。符合高标准建园标准的给予1000元/亩的奖补,单纯营造林的给予新造林600元/亩奖补,低效林改造400元/亩奖补。 2.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青花椒基地内修建的宽度2米及以上的硬化生产便道8万元/千米奖补。对100—200立方米和200立方米及以上的蓄水池分别给予2万元/口和3万元/口的奖补。给予提灌站5万元/个奖补。 二、加工建设 (一)补助范围。 全县范围内参与花椒产业加工的企业、业主。 (二)补助标准。 1.初加工。给予采购分选、烘干等初加工设备金额(正规购置税发票为准)40%奖补,单个奖补总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精深加工。精深加工企业原则上落户工业园区,奖补标准按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商定条件实行。 三、验收及兑现 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开展检查验收,验收当年兑现50%奖补资金,第二年复查生产使用情况合格后再兑现50%。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给建设业主。
附件2 仁寿县推进青花椒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毛超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尚友 县发改局局长 钟超文 县委农工办主任 陈 刚 县经信局局长 郭 勇 县科技局局长 张 峰 县财政局局长 张 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李文学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 毅 县规划局局长 李 静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少云 县环保局局长 夏林茂 县水务局局长 胡永生 县农牧局局长 朱章付 县国资金融局局长 田 泳 县文广新局局长 袁 兵 县审计局局长 谭 勇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温晓燕 县林业局局长 白先锋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扶贫移民局局长 杜 健 县商务局局长 吴茂军 县投促局局长 谢艳华 县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全县青花椒产业各项工作推进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工作,由温晓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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