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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 | ||||||||||||||||||
2019-02-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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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向家镇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开展,向家镇党委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要定期向党组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辖区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四、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按照仁寿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标准,按方案对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中共仁寿县向家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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