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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桥乡湖长制工作方案
2019-03-2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1692/2019-00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3-29
 发布机构  龙桥乡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按照县上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龙桥乡湖长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河长制在坚定促进转型发展、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约束和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等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河湖水污染、水环境治理,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扎实做好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做到党政领导到位、责任体系到位、工作方案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考核评估到位,大规模开展全县碧水行动,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开创龙桥发展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将设计输水流量1立方米每秒及以上的北分干渠龙桥段纳入湖长制实施范围;塘坝渠道由各村根据实际补充纳入当地湖长制实施范围。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以节水治污控源和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覆盖乡、村两级级湖长制体系,统筹河湖综合治理、河湖资源管理、河湖污染管理、河湖生态保护和河道环境风险防范,围绕河湖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实施一湖一策,确实解决河湖管理治理保护突出问题。  

(三)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管护,依法建章立制;坚持党政领导,实行联防联控;坚持管理,层层夯实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层级考核,形成分级治理体系。  

二、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建立乡、村两级湖长制体系,各级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关湖长的管理的保护工作。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渠道管理保护组织领导体系。  

(一)成立龙桥乡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吴定胜、乡长郭国富担任组长,大调解中心副主任李晓燕担任副组长,其余党委成员、相关部门人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乡湖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湖长制工作政策措施,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设立龙桥乡湖长制办公室。党委书记为第一总湖长、乡长担任总湖长,湖长办公室主任由大调解中心副主任李晓燕兼任,村级湖长由流经村党支部书记担任。龙桥乡湖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利办公室,承担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湖长制确定的事项;制定乡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三)分级分段设立湖段长。河湖管理保护实行分级负责、分流域负责、分区域负责的综合治理体系。书记、乡长担任全乡河湖总湖长,流经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湖段长,细化工作职责。  

(四)湖段长、相关乡级部门职责。  

乡湖长:负责组织领导全乡“全面推行湖长制”督促、考核等工作,全乡湖长的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督促村级湖长和乡级有关部门履行湖长制工作职责。  

村湖长:是流经本村的渠道管理保护的责任人,负责牵头水污染综合治理、河道巡查保洁、河道保护管理等工作,检查督促湖段长履行职责。  

河段长:是流经本社所辖渠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水污染综合防治、渠道巡查保洁和渠道保护管理工作。  

乡综治办:负责做好渠道水环境治理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协调指导全乡美丽乡村建设,牵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乡辖区内各所学校:负责做好在校学生爱水惜水护水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志愿者工作。  

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对涉嫌水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乡财政所:负责渠道水环境治理的资金筹集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乡级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乡国土城建办: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负责指导、监督渠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涉湖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乡环保办:负责指导、监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源执法监管,负责断面水质的监测。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河湖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流域沿线推广有机肥、农家肥施用,负责农业面源污染和高残留低效化肥农药监测。  

乡畜牧站:负责指导、监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查处违规渔业行为和非法捕鱼行为。  

乡水利站:负责指导、监督水产养殖,查处违规渔业行为和非法捕鱼行为。  

乡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河湖沿岸的绿化造林修复工作。  

乡卫生院:负责指导、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乡安办:负责全乡范围内小餐饮污水排放的执法监管。  

乡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湖长制”工作落实。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立台账。乡湖长办进一步完善制定湖长制工作方案,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对辖区内县级、乡级河湖区域的涉水企业、“散乱污”企业及生活污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等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行领导干部“一包一”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实行在线监控,每月定期进行实地督查。。  

(二)建立长效机制:湖长、湖段长、河湖监督员、渠道保洁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乡级巡湖每旬一次,村级湖长巡河每周一次,河湖监督员每月定期对监督范围内渠道的治理和管理效果进行监督评价,河道保洁员每天保洁一次,清河行动按照4—6月每月两次,其余时间每月一次,汛期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河湖清理工作,做好日常巡湖保洁和河湖清理工作。各村季度末至次月10号前上报前一季度巡湖、保洁、清河影像资料。建立湖长制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奖惩。  

(二)开展畜禽污染专项治理。按照县划定的禁养区要求,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坚决防止反弹。全面实施种养循环、以种定养,不得有外排口,养殖户要签订种养结合、以种定养和不外排的协议书,经组、村签字,乡审核,向社会公示无意见后,由乡畜牧兽医站逐一把关确认,并制定具体监督管理和处置办法。  

(三)严控水产养殖。科学制定水产养殖规划。禁止在自然渠道进行网箱养殖。严禁肥水养鱼。所有水产养殖废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底泥一律不得入湖。  

(四)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在禁养区和限养区试点绿色生态有机农业。在流域沿线村推广有机肥、农家肥施用,禁止施用高残留低效化肥农药,实施减量行动。  

(五)加强渠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严禁涉河违章建筑。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上成立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政府、乡级湖长与各村村委、村支部、村级湖段长签订目标责任书。乡党委政府每月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湖长制、保护河湖健康,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湖段长,带头落实湖长制工作,及时解决汇报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担任起河长职责。  

(二)落实经费保障。乡党委政府严格落实湖长制工作专项经费保障,重点保障湖长制办公室正常运转、湖长制工作宣传、巡湖保洁、河湖清理等经费,加大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环境治理与保护。  

(三)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会议、村村通广播宣传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乡级各学校要将湖长制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牵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小手牵大手的宣传办法,增强群众对河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宣传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全乡将湖长制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乡上每月定期进行实地督查,对落实湖长制工作不力,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实行相应问责机制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源追溯机制。对导致主要流域水质超标的涉水企业(含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散乱污”企业和生活污水源直排的村和个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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