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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向家镇人民政府2019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 ||||||||||||||||||
2019-10-3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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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19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仁府发〔2019〕23号文件精神,落实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要求,为持续巩固血防阻断达标成果,有序推进血吸虫病消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19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侧重治本、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方针,遵循“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科学规划、依法防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防治职责,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按照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责任督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仁寿县向家镇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镇血防工作组织协调、督查考核。 2、成立仁寿县向家镇血吸虫病防治项目查螺专业队(见附件2)负责林河村现场查螺工作,保证查螺质量。服从技术人员指导,注意个人及环境安全。 3、成立仁寿县向家镇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灭螺专业队(见附件3)负责林河村现场药物灭螺,保证灭螺质量。服从技术人员指导,注意个人及环境安全。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GB15976-2015) 规定,达到传播阻断要求后,连续 5 年未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和感染性钉螺。 (二)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做好人畜血吸虫 病的诊断、登记和报告工作,加大流动人口和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血吸虫病监测,强化有螺地区风险预警评估,及早发现疫情。 (三)严格落实传染源控制等重点防治措施,继续加大 以机代牛、改水改厕、营造抑螺防病林、家畜圈养和有螺地带禁牧力度,结合水利工程、土地整治、产业结构调整等改造钉螺孳生环境,消除传播风险。 (四)强化宣传教育,普及血防知识,动员群众积极参 与疾病防治,特别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行为干预,引导和教育群众建立先进生产方式和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卫生院 1、负责组织查螺;负责药物灭螺的技术指导。 2、人群血检查病、粪检查病;人群化疗;规范镇村医疗机构发热病例诊断、登记、报告和处置工作。 3、规范病情、螺情档案资料;组织师资培训、大众健康教育和政策宣传,配合有关单位完成防治项目的调查和评估等工作。 (二)畜牧站 坚持人畜同步查、治病,巩固“无耕牛乡镇”建设成果。 (三)农业部门 加强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结合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及种植结构调整等通过硬化沟渠、湿改旱等方式整治有螺环境,消除钉螺危害。 (四)林业部门 负责实施抑螺防病林、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项目,改变钉螺孳生环境,抑制钉螺生长发育,阻断接触疫水途径,建设以林为主的复合生态系统,实现兴林、抑螺、防病综合治理效益。 (五)学校 开展对中小学生血吸虫病防治“六个一”“1+N”宣传教 育活动,将血防知识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开课率达100%,各班级每学期“血防课”不得少于2个学时,血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六)广播站 开展大众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步骤 (一)人员培训、物资准备:4月上旬完成 (二)查螺:春季3月—4月,秋季8—9月 (三)灭螺:春季4月—5月,秋季9—10月 (四)人、畜查病及化疗:春季6月,秋季10月 (五)发热病人管理:5月—10月 (六)其余综合治理项目:按照有关部门和镇政府的统一安排进行。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全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做好本部门、本辖区承担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扩大防治成果,推进阻断工作,做到“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密切配合,综合治理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查,注重质量 按照年度血吸虫病防治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工作督查,对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实施奖励;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或影响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质量的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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