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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对政协仁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0-10-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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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红兵委员: 你提出的《扶持精神卫生事业,保全县人民的身心健康》(第11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成立于1980年,是卫健局所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10年由香港援建后搬迁到文林镇伴山路150号,占地面积19.6亩,业务用房面积11000平方米。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2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2人,中级以上职称22人;编制床位200张,实际开放病床450余张,担负着全县160多万人口精神疾病的康复、治疗、保健重任。同时承担九大公共卫生服务中重型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按照二级精神专科医院相关要求,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医护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已向财政局提出加强财政保障,向人社局提出招聘临聘人员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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