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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4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0-10-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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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良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为中小学校配备校医的建议》(第5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你提出的《关于为中小学校配备校医的建议》后,县教体局立即开展调研,学习相关文件,收集学校所数、学生数、现有校医等数据,根据文件规定测算各类学校(园)所需要专职校医和兼职保健教师数,测算所需人员经费和设备设施经费。调研和测算情况如下。 一、人员配备调研和测算情况 我县公办高职中10所,学生人数均在600人以上,除汪洋高中和清水高中需配备1名校医外,其余8所高职中至少需配备2名以上校医,共需专职校医18人。现仅一中南校区、一中北校区和铧强中学3校有校医共3人(北校区校医为正式教职工,铧强中学和南校区的校医为临聘人员)。 公办义教学校学生人数大于600人有51所,小于600人有76所,按一校1人配备,需专职校医至少51人,兼职校医76人,共需127人。现仅仁师附小配备校医1人(临聘人员)。 公办单设幼儿园13所,按一园1人配备,需专职校医至少13人。现仅县幼配备校医1人(正式教职工)。 共计需配备专职校医82人,兼职保健教师76人。 二、经费调研和测算情况 (一)工资经费。专职校医工资(含五险一金),经咨询了解,专职校医按每人每月6000元(含五险一金)标准测算,我县专职校医全年需经费590万元,兼职保健教师按每人每月1500元进行补助,我县兼职保健教师全年需经费136.8万元,全年共需726.8万元。 (二)设备经费。校医室硬件建设和设备设施配备5万/间,共370万元(74*8万元/间),保健室2万元/间,共152万元(76*2万元/间),共计522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县委编办沟通,争取核定专职校医编制;与县财政局沟通争取经费保障;与县人社局沟通,争取人员配备;与县卫健局沟通,争取人员培训和业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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