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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对政协第十届第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 | ||||||||||||||||||
2020-10-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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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劲松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第2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县教体局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教师教育质量考核奖励2017年为人均6500元/年,2018年为人均13000元/年,2019年为人均18000元/年,均在逐年递增,2020年的教育质量奖待县政府常务会议定后下发至各校。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报告说明:2018年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均工资收入比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低3175元。2019年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均工资收入比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低3022元。2020年县财政安排义务教育教师和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支出情况中,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均工资收入预计100106元,全县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预算安排75551元。 综上所述,客观反映出县委县政府对教师队伍的关心,教师待遇也在逐年提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高中教师绩效考核机制,逐步提高高中教师绩效上浮标准,同时设立教育改革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500万元用于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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