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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3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0-12-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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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7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为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县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高效节水灌溉、乡村道路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了农业发展基础,取得明显成效。 我单位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建设工作,围绕建立健全农田灌排渠系、完善田间生产道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总体要求,形成“田网、路网、渠网”三网配套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84.6万亩,总投资7.42亿元。2019年建设面积3.9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4万亩),计划财政投入6530万元,新建及整治排灌渠系30.37公里,新建蓄水池130口,整治山坪塘50座,修建田间机耕道和生产便道72.63公里,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田间道路通达率达95%以上,平均每亩粮食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 您提出的农村基础设施问题,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统筹规划设计工作,全面摸清项目建设区现有农业基础设施情况,统筹规划,以新建与维修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出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效能。二是积极争取财政加大投入。现目前我县每年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左右,投资标准3000元/亩(其中上级补助标准1500元/亩,县级财政配套1500元/亩),县财政全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将争取提高投资标准,增加项目区基础设施工程数量和提升建设质量,显著提高全区域农田灌排效益。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建成管护机制,秉持“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争取建议项目资金列支管护费用,推行“拨改投”试行机制等措施,为基础设施建后管护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基础设施发挥可持续长久效益。 补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抓好相关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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