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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0-12-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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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郑岚心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议》(第12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我县自2011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已达84万亩,总投资7.42亿元。实施项目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扶贫开发项目、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和农发水稻产业项目等。通过建立健全农田排灌渠系,完善田间生产道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初步形成“田网、路网、渠网”三网配套体系,进一步夯实了农业发展基础。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关于农村道路基础薄弱、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的问题,我们结合现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如下:一是农村道路问题,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宗旨,建设内容不涉及乡道、村道等交通道路建设,主要支持田间生产道路建设,包括田间机耕道、田间作业便道,方便农用车辆、农用机械下田作业。针对农业生产道路薄弱的地区,在项目实施规划时会侧重考虑。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补短板问题,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不断完善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的短板,高标农田建设内容有田型调整、田间道路、排灌渠系、小型水利设施、高效节水灌溉和地力培肥等工程措施,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按照你们的建议,今后我们将积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全县范围内农业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提高。 现目前我县每年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左右,投资标准3000元/亩(其中上级补助标准1500元/亩,县级财政配套1500元/亩),县财政全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我县大部分乡镇均有符合项目选址要求的耕地区域,可建设空间充足。 今后我们将加大申报建设任务量,并加大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较薄弱乡镇的建设力度,不断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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