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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仁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44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1-08-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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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忠委员: 你提出的《培育优质A级景区、乡村酒店、星级农家乐助推仁寿餐饮文化、文化旅游加速发展》(第44号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主要精神,我局将统筹产业发展空间,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申请使用。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统筹保障好全县乡村酒店、A级景区、星级农家乐等建设用地需求,为促进仁寿县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效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最后,感谢你对我局规划工作的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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