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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仁寿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54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1-08-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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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霞、吴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仁寿县光明路一段夜宵店设立统一场地的建议》(第5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我局也将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全心全意投入城市治理,勠力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助力于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眉山城市副中心。 对于光明路一段夜宵店夜间扰民问题,我局也关注了,并立足职能职责,增强此路段夜间执法力量,加强夜间巡查频次,及时制止食客高声喧哗等噪音扰民行为。提案所提出的在此路段只规划白天经营业态,为夜宵店另设场地这一建议很好,但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通过引导等方式,以长期逐步改善此路段业态布局。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立足职能职责,并结合实际,我局持续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加强夜宵店的管理,定期约谈相关业主,检查其是否存在占道生产经营行为,并发放不扰民通知书;合理安排执法人员加强日常(特别是夜间和午间)巡查,抽查是否存在占道生产经营行为,一旦发现立即予以制止;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引导涉高噪音行业业主予以选址指导;三是已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经贸局,在为涉高噪音行业业主新增审批时建议进行选址规范。我局有信心,也请你们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广大市民的理解和各部门的配合下,光明路一段夜宵店夜间噪音扰民这一问题必将有所改善。 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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