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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仁寿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六次会议第3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1-08-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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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久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建议》(第3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局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我局也将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健康安全和维护良好城市秩序。 一、对于相关部门统一设计流动摊贩车这一建议,我局持保留意见。我国目前处于市场经济时期,政府不能过度干涉市场经营行为。如果要求所有流动摊贩使用统一的流动摊贩车,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城市秩序,然不仅增加流动摊贩经营成本,变相增设进入市场的壁垒,而且操作不慎容易影响政府形象,也不便于后期管理。 二、对于在校园周边一定距离之外,划定临时摊区,定时定点为合法摊贩提供经营场所这一建议,我局表示赞成。我局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流动摊贩治理工作,也一直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开展治理,并积极探索相关破解之道。2019年4月,我县三创办到外省考察,学习了“潮汐市场”管理模式,而您这一建议就属于建立“潮汐市场”类。“潮汐市场”的建立,对流动摊贩管理是有积极作用的,我局也积极倡导实践。 三、对于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成立劝导队这一建议,我局已积极走访城区各学校,约谈学校管理人员,积极促成各学校成立劝导队。同时,我局也合理安排执法人员,在各学校周边定时定点值守,加强流动摊贩管理。 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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