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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仁寿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六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1-08-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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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仁寿县大道及城区广场道路噪音污染的建议》(第141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建言献策。我局也将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全心全意投入城市治理,勠力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助力于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眉山城市副中心。 对于整治仁寿大道及城区广场道路噪音污染的建议,我局表示坚决整治,并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作为。我局已组织专项小组,对仁寿大道及城区广场音响噪音扰民现象进行全面摸排,确实存在提案中所提到的问题。经摸排,从事此类行为的大部分为老年群体。目前,我局已从以下方面着手开展整治,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相关噪音扰民现象必然有所改善。一是在城区各广场发布《广场、公园噪音管理规定》;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在城区各广场向市民宣讲噪音危害,倡导大众文明娱乐;三是约谈广场舞领舞者,鼓励其组织广场舞蹈远离居住区,并作出低音娱乐承诺;四是在城区各广场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值守噪音检测仪,一旦发现噪音超标,立即责令音响播放者降低音量,或者劝告高歌者远离居民区娱乐。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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