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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公安局对县政协第十届会议第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1-08-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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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浩、阚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道路违章、流量电子监测灯改为红外线的建议》(第10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经了解,你们所提出的道路违章监测点、流量电子监测系我县公安监控卡口,非我局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违章抓拍监控系统。 二、公安卡口的设置,对我县社会治安防控和刑事侦查破案十分必要。 三、公安卡口设置的夜间灯光系统对安全行车确有一定影响,我局主管部门已联系设计单位要求升级照明系统,如能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将及时升级更新设备。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答复提出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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