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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公安局对县政协第十届会议第132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1-08-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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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征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卡地亚城邦外过街斑马线摄像头改为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1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经我局交通管理部门派员现场实地查勘,并召集相关专家会议组织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认为将卡地亚城邦外过街斑马线摄像头改为交通信号灯,不符合红绿灯设置规范要求,待道路条件改变后,我单位将适时研判,及时调整。 二、为进一步提高该路段行人过街通行安全,我局交通管理部门拟在该路段双向增设礼让行人电子抓拍提示专用牌2个。 三、我局交通管理辖区中队将密切联系社区及小区物业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引导小区居民将出门先直行过街再上下顺行的习惯,改为先向上下顺行,再分别于华兴中学红绿灯路口或交警大队路口红绿灯过街,提升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答复提出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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