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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对县十八届人大第八次会议第52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1-07-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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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群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文林路朝阳巷两根电桩影响群众通行的建议》(第5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收到此项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要素保障股协调处理。经了解,52号建议提到的该处电杆位于仁寿老城区东门坡,系仁寿城区主供电线路电杆和通信线路电杆。电力线路电杆和其中一根通信电杆位于巷口旁边,不会阻碍来往人员及车辆通行,另有一根通信电杆位于巷口偏中央位置,给来往群众造通行造成了极大不便。由于该电杆产权属于长线局(国防光缆管理维护单位),杆上线路除民用通信线路外,还有国防光缆。经过我局反复协调,最终取得相关部门同意,由县电信公司组织,在夜间对该处通信电杆进行了拆除。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仁寿县杆管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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