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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对2021年县政协十届第六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1-08-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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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黑龙滩片区特点,改进管理办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建议》(第1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初审事宜 1.根据“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62号”规定,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有:负责风景区内项目的立项、方案的审批和组织实施,因此黑龙滩管委会需对企业项目是否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是否触碰生态红线、环保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的审查。2.根据《国土空间议事制度》要求,乡镇、园区对本辖区内需提交县联席会审议的议题进行初审,并加强日常监管。3.初审是黑龙滩管委会更好服务企业,对企业负责的具体表现,经过初审后,有利于提高通过规委会的概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和跑腿次数。 二、关于审批权力交由黑龙滩管委会事宜 黑龙滩管委会与眉山天府新区管委会不一样,没有得到市上授权,因此审批权限没有移交给黑龙滩管委会。 三、关于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事宜 1.黑龙滩管委会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服务清单,完善办事指南,细化办事流程,提供精准指导。2.黑龙滩管委会持续提供红色代办、帮代办服务,为企业提供“管家式”服务,提升企业办事满意度。3.加强黑龙滩管委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业务人员到县级部门跟班学习、县级部门派人专业指导、加强日常业务交流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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